Monday 26 November 2012

犹大和他玛 ‘她比我更有义’

犹大和他玛创世纪38章记述了犹大和他玛一段不光彩的历史,夹在约瑟被卖到埃及的故事中间,从犹大和约瑟身上罪性与敬虔的对比,是何等的强烈。他玛和路得一样,均属外邦人,但在救主列祖榜上有名(太1:3、5),因她按律法行义,使犹大有后人,君王从他而出。

犹大之所以要在这里独立的提到,原因是后期的历史,犹大支派比代表约瑟的两个支派(以法莲和玛拿西)更为重要。不但十二探子中,惟独犹大支派的迦勒和以法莲支派的约书亚为有信心的人(民数记13章),整个王国历史中,犹大支派都在大卫和其后裔中处于领导的地位,仅在南北分裂后,以法莲支派才在北国处于领导的地位。

这段历史在人看来是一个污点,但是圣灵却把它放在基督的家谱里,在道德上的观念是不容易领会的,为什么神会这样作?我们都会有这样的想法,原因非常简单,因为我们在亚当的天性里,常常不自觉的是站在一个自义的地位去看自己以外的人、事、物。所以我们觉得这个不对,那个也不对,那个更不对。但是等到有一天神的光照我们一下的时,我们立刻就发觉,的确我们自己也一样的不对。  

我们读耶稣基督的家谱的时候,你难得找到一个对的人。从开始一直到末了,一直到主降生前,你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对的人。但主就是生在这一堆人当中。

如果从这样的事回过来看三十八章,我们看到了一件事,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都没有。”但是神却是在没有义人的事实里去为人预备一个称义的恩典。如果真有一个义人,那一个人是不需要称义的,因为他就是义。但是感谢神,借着犹大所发生的事,虽然这件事有情有可原的原因在里头,因为那情有可原的事是按着律法的原则来发生的。无论如何都是不美的事。但是犹大还是在神面前蒙纪念,就是要显明我们这些不义的人都需要神的恩典。   

人不是因人所有的义而接受恩典,人是在自己没有义的事实上,来接受神的恩典。我们需要主给我们能看到三十八章的意思。当然,如果犹大就是三十八章这样的这一个人,他也没有资格来承受神的应许的。若是我们把犹大整个的人来看,站在人的观点上,犹大还不失为一个好人,但肯定是一个带着很大的瑕疵的好人。虽然他玛氏的方法不算光明,但是和犹大作比较,他玛氏还是行在律法的原则里。而犹大自己却把律法完全的扔到背后,所以他承认自己的愚昧。因此,我们看到犹大的心还是柔软的。这是犹大的长处,是神纪念他的原因。   

在旧约里,神很重视人的名字,使人能得纪念。人要得永远的纪念,他必须要有后代。因为没有后代,他的名字到他那里就停止了。他玛氏在这一件事上摸到神的心思,犹大在这一件事上却忽略了神的心思。但是等到他玛氏的事显出来的时候,犹大也苏醒了。犹大不仅柔软,他也有悔改,"犹大承认说、他比我更有义、因为我没有将他给我的儿子示拉.从此犹大不再与他同寝了。" (创38:26)这也是神纪念犹大的原因之一。tamar born Pharez and Zarah

「犹大与他玛的故事」,是媳妇与公公乱伦的事件,称得上是圣经中最荒诞的事件之一;然而,犹大与他玛竟然得以列入主耶穌基督的家谱,神要表明的是:祂有无上赦罪的恩典。 犹大和他的兄弟们,至終也会看清楚:在神绝对的主权里,是祂恩典的计划。那时,他们要真正认识自己的价值和地位——原來在約瑟的异梦里,他们也是会发光的星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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