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世纪25章记述了亚伯拉罕晚年的几件事:续弦;分产业;打发众子;离世。
很多人提到“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、名叫基土拉” (创25:1),从她又生了一大堆的儿子(记下了儿孙共16人),比以实玛利、以撒加起来的还要多。都说这是他一生不完美的地方。但我想说,亚伯拉罕的夕阳也美。
以撒婚娶之后,记载亚伯拉罕续弦,另得肉身的后裔,就属灵的预表而言,表明基督的新妇(教会)被接到天上之后,亚伯拉罕肉身的后裔(以色列人)必得复兴(罗11:25~26)。再者,“基土拉”也预表灾期中的教会。(基土拉:字义是香料)
有一件事情我们要留意,亚伯拉罕晚年的时候作这一件事并没有叫他忘记神的计划和应许,虽然他从基土拉那里得了好些儿女,但是在他的心思里头,他一直看准,神的应许是成就在以撒一个人的身上。
亚伯拉罕在分产业的事上,他还是神怎样说话,他就怎样跟随神的话。“一切所有的”在这里是指神给他的应许之地。我们应当记得,神给他的应许是说 ,“ 我要把这个地给你的子孙为业。” 所以分产业时以撒就得了那个地。然后亚伯拉罕就把其他的财物分给他其余的儿子。在这一点上,我们看到亚伯拉罕里面是何等的清楚。
虽然都是自己的儿子。但是对于那地,他是一点也不敢越过神的界限。所以第五节是这样说 , “亚伯拉罕将一切所有的都给了以撒。”这个“一切所有”就是指着从神所承受的应许的范围内的。在这一个范围里,他全部都交给以撒。不在这个范围里的,他才分给其余的儿子。
还有接下去的处理,“他乘着自己还在世的时候,就打发他们离开他的儿子以撒,往东方去。”(创25:6) 从人的感情上来说,亚伯拉罕做这一件事情实在不容易。老年人对儿子的那一份感情是非常依赖的,但是他晓得,这一块地是以撒的。神是让以撒得着这一块地的,神并没有让其他的人来承受这一块地。其他的儿子不能在这一块地上有任何的骚扰。所以,他在还没有死以前,就把这些儿子打发到东方去。
“亚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岁。”他到迦南的时候是七十五岁,也就是说他在神的应许地里住了足足一百年。这个“一百”就是一个非常完满的数字。神给他一百年的年日在神的应许地里经过,这个“一百年”就说出人进到神的应许里,人就是完完满满的。虽然人的肉身会死去,但是这个“一百岁”却是给我们看到一个有福的事实。
在神的心思里面,神是巴不得能让人非常完满的去享用祂的应许。这是神的心意,因为神是这样定意,祂要把祂自己里面一切的丰盛都放在基督里,然后让那些在基督里的人完满丰盛的享用祂的所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