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22:2 神说、你带着你的儿子、就是你独生的儿子、你所爱的以撒、往摩利亚地去、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、把他献为燔祭。
亚伯拉罕为儿子的问题已经受了两次试验;第一次试验是生以实玛利,第二次试验是为亚比米勒家中的妇人祷告。现在亚伯拉罕为儿子的问题又受了第三次试验。这第三次试验就是在摩利亚山上献上他的儿子以撒。
现在亚伯拉罕已经达到了他所该达到的地位,可以说他已达到绝顶了,已达到最高点了。过了第二十二章以后,那是记载他晚年的事了。所以,第二十二章所记的事,是亚伯拉罕所达到的最高点,可以说是他一生的正午。
二十二章一至二节:“这些事以后,神要试验亚伯拉罕,就呼叫他说:亚伯拉罕!他说:我在这里。神说:你带着你的儿子,就是你独生的儿子,你所爱的以撒,往摩利亚比去,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,把他献为燔祭。”这一个要求,关系到神的应许的成全。
不错,以撒是亚伯拉罕的独生子,是亚伯拉罕所爱的。如果亚伯拉罕要献上以撒的话,对于亚伯拉罕的代价是太大,但这还不是这里的要点。希伯来书第十一章所给我们看见的,是创世记第二十二章所没有记载的。希伯来书十一章十八节说:“……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……”所以,现在的问题不仅是牺牲一个亚伯拉罕所爱的儿子的问题,并且是有关于神自己的应许、神自己的目的和神自己的工作的问题。
神所给亚伯拉罕的这一个儿子,不只是给亚伯拉罕一个人的,并且要藉着这一个儿子来达到神的目的;如果这一个儿子死了,那怎么办?这是亚伯拉罕所受的试验。
所以,亚伯拉罕受试验,以个人来说是一个问题,以器皿来说又是一个问题。希伯来书十一章十八节给我们看出,这一个试验有器皿的问题在里面。这是肉体所受不住的。
神说要给亚伯拉罕一个儿子,神又说要把以撒献为燔祭!献燔祭是必须用火烧掉的,神所有的应许是在以撒身上,把以撒烧了,岂不是把神的应许烧了!神的目的、神的工作都在以撒身上,把以撒烧了,岂不是把神的目的、神的工作也烧了!
以实玛利是凭着血气生的,把他赶出去,这有道理,这是对的;但是,以撒是凭着神的应许生的,怎么又要把他献为燔祭呢?亚伯拉罕本来有以实玛利就已经满足了,是神自己说“不然”,是神自己一再说撒拉要生一个儿子;亚伯拉罕并没有强求这一个儿子,是神自己给他的。今天,神又要把这个儿子拿回去,并且不是普通的拿回去,而是要把他烧了拿回去,这真是莫名其妙的事。
如果以撒不该生,神应当早就告诉亚伯拉罕;如果以撒该生,就应当留给亚伯拉罕。不给他,那起头就不必叫他生;要给他,那就不该要他把以撒献为燔祭。又要生,又要献,这怎么说呢?这没有别的,这就是要亚伯拉罕更深的认识神是父。
摘自倪柝声《亚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的神》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